2021年延吉市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费了
2021-01-06 来源:延吉融媒
日前,记者从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部分地区过渡实施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0号)文件规定,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1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可按以下14个档次标准缴纳2021年全年的养老保险费。
其中: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人员,需按今年即将公布的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的标准来缴费,2021年7月1日后缴费人员按新标准缴纳全年养老保险费,社保局会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重新下发缴费标准。
自2020年1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由此缴费方式发生变化,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办理个人缴费核单业务,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温馨提示:
1.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先办理缴费核单业务,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2.如还有相关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社保局业务咨询电话:0433-8512333
税务部门服务热线:0433-12366
记者:齐海翔
责编:曹阳